2020惠州惠城区马安河截污治污工程项目土地征收
导语 因为惠城区启动马安河截污治污工程一体化污水设备装置永久性项目,所以惠城区这个地方要征地啦!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马安河截污治污工程一体化污水设备装置永久性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告》
根据惠州市和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经惠城区人民政府批准,现拟依法征收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马安社区居民委员会约4.5亩土地,作为马安河截污治污工程一体化污水设备装置永久性项目建设用地,按程序上报审批。依据《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惠府[2017]189号),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马安社区居民委员会约4.5亩土地(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规定的三类区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区类别 |
地 类 |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 (元/亩) |
三类 |
耕 地 |
64600 |
园 地 |
49667 |
|
林 地 |
25067 |
|
养殖水面 |
67067 |
|
未利用地 |
19867 |
(二)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惠府〔2017〕189号)执行。
三、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预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马安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3617106)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镇(街道)调查结果为准。 四、自本预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本预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它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预告。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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