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导语 博罗县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4月11日9:00至4月21日17:30是第一阶段的报名时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县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博罗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博罗县居住证(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惠州市博罗县)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具有博罗县户籍或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博罗县的)。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见附件2),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国考考试”。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非国考”。(注:对于符合此项条件用同一张毕业证申请免试认定的,有且只有1次免试认定的机会,不得重复认定。如有违规,一经发现撤销其申请的教师资格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免试认定”。
三、认定时间
我县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1日至21日;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6日至20日。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上半年第一阶段认定
1. 网上报名时间:4月11日9:00-21日17:30。
3.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4月28日-4月29日。
4. 领取证书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二)2025年上半年第二阶段认定
1. 网上报名时间:6月16日9:00-20日17:30。
2. 体检时间:6月23日-6月27日。
3.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6月30日-7月1日。
领取证书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注册与报名
请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7)进行操作。博罗县教育局认定机构已开通了“全程网办”确认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无需前往线下确认点办理。
1.上传材料
申请人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上传相关认定材料。具体操作方法为: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上传材料”链接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申请人上传材料后,注意查阅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确认的,将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完成报名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2.材料确认
(1)网办确认:
对于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只需要网上递交材料确认(即全程网办,无需到现场)。
(2)现场确认:
对于毕业证(特别是中师、幼师学校的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或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等无法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的,以及2016年5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没有注明是师范教育的)申请免试认定的,除了扫描原件上传外,还必须带所有认定材料的原件到博罗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如未按通知要求的确认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材料确认,将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4月28日—4月29日9:00-11:30,14:30-17:00;
第二阶段:6月30日—7月1日9:00-11:30,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惠州市博罗县西北路58号博罗县教育局1楼。
(二)材料提交要求:
1.身份证明
①博罗县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或集体户口(户主页与本人页)证明原件。
②持有博罗县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③惠州市区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户主页与本人页),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校盖章页、学生信息页和注册页)。
④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博罗县的证明)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①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②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持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及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4)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博罗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到博罗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博罗县罗阳街道康博西路1号7号楼健康管理体检中心)进行体检。第一阶段体检时间4月21日-25日,第二阶段6月23日-6月27日(申请人需扫码(附件5)预约,每天限50个号)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空腹抽血项目于体检当天的10:30前完成。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具体事项:申请人自行下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双面打印),照片与上传信息系统的电子照片必须一致。体检后务必将体检表以及一张1寸彩色白底照片(必须与系统上传的、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背后铅笔写上姓名+申请种类学科)交到医院前台。
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结果以博罗县人民医院的最终结论为准。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
体检合格证明由医院统一交回县教育局,无需自取。
特别提示:各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请携带有关怀孕检查资料,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县教育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胸片盖章合格证明到博罗县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第一阶段体检预约码
第二阶段体检预约码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3、4),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6)考试合格证明
①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及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已校验的无需提交。
②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免试办证的申请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含有学业成绩的毕业学籍表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高校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必须与系统上传的、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上传 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交到体检医院前台。
(三)材料审核
第一阶段2025年5月16日、第二阶段2025年7月11日前,我县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审批。申请人完成报名及材料提交后,请注意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中“查询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1.证书领取信息。
我县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预计第一阶段5月中下旬、第二阶段7月下旬前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生成证书编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公示认定结果。具体时间以县教育局另行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博罗县教育局的官方网站(县教育局_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oluo.gov.cn/xjyj/)。
2.证书领取方式。
(1)邮寄。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2025年毕业的应届生只能自取,凭毕业证书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在填写邮寄地址时请务必填写详细的收件地址并及时留意邮政人员致电,如因个人原因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意外由申请人承担费用与全部责任。
(2)自取。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博罗县教育局(地址:惠州市博罗县西北路58号博罗县教育局503)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具体时间以县教育局另行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博罗县教育局的官方网站(县教育局_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boluo.gov.cn/xjyj/)。
特别提示:请选择邮寄的申请人务必仔细核对所填报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的准确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须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7),在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常见问题”中查阅。
(二)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中国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和文件袋等服务,请自行提前准备。
(六)博罗县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博罗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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