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收养儿童入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收养人是本市户籍居民,符合法律规定且领取了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可随收养人登记入户。

办理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3.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其他情形:

收养人已婚的需提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户政窗口申请;

公安户政窗口受理、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工作要求

1.《入户申请审批表》由受理民警录入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并由申请人签名确认,无需填写纸质表格。

2.收养人携同入户人员到派出所窗口申请并现场拍照。

3.被收养人属于省外迁入的应当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户政窗口申请

惠州各区县公安局地图及乘车路线

惠州市公安局地址电话一览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