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教师高层次学历提升奖励补助基本条件和标准

导语 惠州补助对象有哪些?基本条件是什么?奖励标准是什么?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

  基本条件和标准

  1. 2016 年 12 月 1 日后参加国家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教育类或专业对口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的惠州市所属公民办中小学(中职)和技工学校在职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视为专业对口,报读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学科吻合;报读专业与目前教授课程所属专业学科吻合;报读专业与本人专业技术职务吻合;),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奖励 2 万元。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奖励 5 万元。

  2. 教师参加高层次学历提升要以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和提升个人专业能力为目的,秉承“学以致用”的原则。凡报读非教育类或与上述条件不符的,不在本办法奖励范围。

  3. 教师参加同一层次研究生学习的,市财政只对其进行一次奖励,不重复奖励。

  对象

  惠州市所属公、民办中小学(中职)和技工学校在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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