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居住就业入户办理指南
导语 惠州居住证满一定年限即可申请迁入惠州户口,那么具体要求是怎样的?要如何申请?下面就跟惠州本地宝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设街道办地区
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
外省市迁入:
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市内移居
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居民,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可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实际居住地址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
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居民,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可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
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
不设街道办地区
惠城区不设街道办地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
外省市迁入:
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等市辖区有合法稳足在所(含租赁),且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市内移居
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居民,已连续缴纳参保缴费记录2年以上的,可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等实际居住地址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
其他地区居民可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等市辖区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
办理材料
设街道办地区
外省市迁入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申请人因证件丢失无法提供的,提供书面丢失声明)。
(3)申请人在惠州市连续3年以上且当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或连续3年以上且正在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
其他情形: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2)申请人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市内移居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居民需提供惠州市内连续3年以上且当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有以下险种之一即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可以相互叠加)或连续3年以上且正在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
惠城区乡镇地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和仲恺区居民需提供惠州市内连续1年以上且当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有以下险种之一即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可以相互叠加)或连续1年以上且正在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其他地区无需提供。
(3)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之一:
①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②合法所有权属于政府的租赁房屋(廉租房、保障房、直管房等),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③政府房管部门(备案)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
其他情形: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2)申请人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不设街道办地区
外省市迁入: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申请人因证件丢失无法提供的,提供书面丢失声明)。
(3)申请人在惠州市连续2年以上且当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或连续2年以上且正在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
其他情形: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2)申请人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市内移居: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居民需提供惠州市内连续2年以上且当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有以下险种之一即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可以相互叠加)或连续2年以上且正在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其他县(区)无需提供。
(3)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之一:
①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②合法所有权属于政府的租赁房屋(廉租房、保障房、直管房等),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③政府房管部门(备案)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
其他情形: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2)申请人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前往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
市、县(区)公安局户政部门受理申请,并审核审批签发《准予迁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