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惠州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什么时候交纳?
导语 惠州市连续参保的居民原则上应在2023年9-12月缴纳2024年度的个人医保费。
缴费时间
连续参保的居民原则上应在2023年9-12月缴纳2024年度的个人医保费;
中断缴费或在2024年度新参保的人员可在任意时间段参保缴费。
参保缴费对象
1、参加了职工医保之外的本市户籍居民。
2、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在中职技校(院,含民办)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
3、在惠异地务工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后,随其生活并在本市中小学或幼儿园就读、学龄前的子女;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其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可按此规定参保。
4、因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国有、集体企业在职职工。
5、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和其他符合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的人员。
注: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或已参加外市居民医保的,不再重复参加惠州市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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