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单位集体户设立办理对象(附办理流程)
导语 惠州立户情况中包括设立单位集体户,符合相关条件的机关单位、院校、企业等可以办理立户,具体办理对象、流程见下文。
惠州设立单位集体户办理对象
1、本市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普通大中专院校,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2、企业(含民营企业)有自有合法产权的厂房、办公楼、生活区,员工100人以上或每年纳税20 万元以上(民办教育机构、高新科技企业不受此限),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办理流程
1、携带材料到单位单位所在地县(区)公安户政部门提出申请
2、公安户政部门受理申请,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纸质审批。
注:此业务无系统录入操作,需有单位人员入户时才进行系统录入操作设立单位集体户,同时确立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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