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有关事项提醒
导语 为了做好惠阳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为家长提供清晰、明确的入学指引,惠阳发布《2025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有关事项提醒》。
一、适用范围
本提醒适用于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未取得小学学籍、完成小学阶段学业且未取得初中学籍,申请我区2025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公办学校
(一)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申请批次及条件
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及其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房产;
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所在镇(街)户籍及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房产;
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监护人无学区内房产;
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所在镇(街)集体户。
2.录取办法
依批次、积分高低进行录取。若本批次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本批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积分办法及所需材料参照《2025年第一至四批申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积分项目》(附件1)。
符合第一至四批申请资格但未被录取者,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积分高低统筹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1.申请条件。①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国际人士、港澳台人士随迁子女;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突出贡献人员子女;③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子女;④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籍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⑤持本市、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区委组织部认定评定发放的优粤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企业人才子女;⑥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2.录取办法。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法并结合学位情况,安排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申请条件及批次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本镇(街)外惠阳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监护人持有申请学校所在学区不动产权证(房产须为住宅性质且产权≥50%);
②监护人在申请学校所在学区就业或投资(需提供学区内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营业执照)。
(2)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惠阳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监护人持有申请学校所在学区有效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需覆盖2025年5月;对已申请办理但尚未取得居住证的,可凭在有效期内且开具时间在2025年5月及之前的居住证受理纸质或电子回执申请。监护人户籍是惠州市的,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须提供学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或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营业执照。
②监护人已参保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且2025年5月处于在缴状态。
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第五批招生对象。
2.录取办法
每所公办学校录取完第一至四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后(含有需要统筹调配的户籍生),剩余学位按照“一校一学区”原则全部用于第五批积分入学,积分项目及申请材料参照《2025年第五批申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积分项目》(附件2)。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①首轮录取。申请人须在所属学区内的学校申请学位,教育部门依据申请人的积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②补录填报。首轮录取工作结束后,教育部门向社会公布未录满的学校剩余学位信息。未被学区内学校录取者,可从本镇(街)未录满学校中,通过“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选择填报两所学校作为补录志愿(平行志愿)。如镇(街)只有1所公办初中学校,则无补录志愿填报环节。
③补录规则。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补录。积分入学系统按申请人积分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先看第1名的志愿,按照第1名填报的两个志愿的顺序依次检索录取;待第1名安排学位后,再进行第2名的录取,按照第2名填报的两个志愿的顺序依次检索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各校完成积分入学招生计划。
补录结束后,仍未被录取者,家长需选择有学位的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三、民办学校
(一)申请条件
申请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政策性照顾对象;
3.本校教职工子女(须提供监护人购买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4.监护人持有惠阳区有效居住证(有效期需覆盖2025年5月)且已参保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2025年5月处于在缴状态)。
注:对已申请办理但尚未取得居住证的,可凭在有效期内且开具时间在2025年5月及之前的居住证受理纸质或电子回执申请。监护人户籍是惠州市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二)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数录取;如符合条件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实施电脑摇号录取。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本校六年级毕业生。
四、区教育局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2-382659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咨询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3号区教育局3楼教育股。
五、附则
本提醒由惠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最终以后续发布的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准。如有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附件:
1.2025年第一至四批申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积分项目
2.2025年第五批申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积分项目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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