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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惠城区(含市直)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志愿填报指引

导语 参加惠城区(含市直)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经职能部门审核符合报名条件,或经复核后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根据2026年惠城区招生工作安排,为做好惠城区(含市直)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现将志愿填报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填报对象

  参加惠城区(含市直)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经职能部门审核符合报名条件,或经复核后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填报时间

  7月28日9:00至7月30日18:00,未按时填报志愿的,视为自行放弃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报名资格,后续不得补填志愿。

  三、填报方式

  家长可查看《惠城区(含市直)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基本情况及起始年级剩余学位数汇总表》(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1-2所志愿学校,于7月28日9:00至30日18:00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惠上学”民办报名小程序进行填报。填报指引见《2026年民办普报志愿填报操作指南》(附件2)。

  注:1.填写志愿学校后,可在志愿填报时间内(即7月28日9:00至30日18:00)修改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即7月30日18:00后),不得再修改志愿。

  2.已于5月14日至15日参与双胞胎线下审核,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仅须填写资格审核通过学生志愿,后续一经录取,将同时录取双胞胎2人。

  四、注意事项

  (一)为避免学位浪费,如申请人已参加民办学校举办者、教职工子女招生,或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直升招生并已被录取,不得参加本次志愿填报。

  (二)摇号时间暂定为8月1日,届时教育行政部门将邀请有关单位及学生家长代表等相关人员全程参加。摇号时将先进行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被录取,则录取结束;反之则进行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申请人可在摇号结束后下一工作日(8月3日)通过民办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学校公告栏、“惠上学报名系统”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三)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应于8月4日至6日带齐出生证、户口本、社保凭证、居住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校进行注册缴费。学校应将学生佐证材料纳入招生工作档案管理。学生应按时到校注册,否则视为放弃民办学校学位。

  (四)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的收、退费规定:

  1.学校提高学费标准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只限于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的新入学学生,老生收费标准不予调整;

  2.新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学校应退还所缴学费、住宿费的90%;

  3.学生在校经批准转学、休学、中途退宿、退学,中途死亡或因其他情形提前结束学业的,学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清退,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按学期收费的清退标准=每学期收费标准÷5×(5-学生实际在校月数)。

  (五)入读民办学校学生,须确保社保、居住证等材料持有人为其监护人,此外,入读一年级的须确保学生尚未生成一年级学籍;入读七年级的须确保学生学籍为六年级毕业生,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读资格,由学生家长承担相关责任。

  (六)未尽事宜以惠州市、区联合招生工作小组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752-2677411、0752-2677001(惠城区教育局);0752-2286381(惠州市教育局)。

  附件:1.惠城区(含市直)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基本情况及起始年级剩余学位数汇总表

   2.2026年民办普报志愿填报操作指南

  惠州市、区联合招生工作小组

  2026年7月21日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惠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惠城民办】可获得惠城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报名入口、后续学位表情况及填报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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