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惠州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

导语 惠州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要怎么申请?申请惠州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都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小编为你介绍一二。

  办理对象

  对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收养子女的

  办理条件

  1、本人或配偶有一方为本市户口。

  2、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优待证,其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4、伤残或死亡的独生子女于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伤残的独生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伤残等级在三级以上。

  6、女方年满4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特殊情况的,除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1、属男方单亲家庭的,男方年满5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上。

  2、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后,女方年满4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或男方年满5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夫妻离婚后未再婚的

  所需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的残疾人证或死亡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一寸近照3张

  窗口办理流程

  村(社区)受理→镇办审核→政策法规股审批→办理完成

  网上办理流程

  在xzsp.hcq.gov.cn网上注册用户→登录→在线申请事项→填写申请资料→扫描上传电子资料→提交申请→提交原始材料到相关业务窗口→等待业务办理通知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6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6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户口所在地计生办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各镇(街道)计生办

  联系电话:7809137

  交通指引:到各镇(街道)计生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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