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婚姻关系法律援助申请
导语 惠州婚姻关系法律援助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惠州婚姻关系法律援助申请的手续是怎么样的?可以参考下文。
办理条件
一、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一)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在本省审理或者处理;(二)符合省人民政府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三)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一)未成年人;(二)盲、聋、哑人;(三)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所需材料
公民申请婚姻关系法律援助应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3.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
(1)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附起诉书或答辩状;
(2)结婚证;
(3)提出离婚理由(或不离婚理由)的事实依据;
(4)需要抚养的孩子户口证明;
(5)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屋、存款、有价证券等)财产所有权证明;
(6)需要赔偿的则需提供对方有过错和自己受损害的相关证据;
(7)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法援处主任审批→窗口通知→办理完成
网上办理流程
在xzsp.hcq.gov.cn网上注册用户→登录→在线申请事项→扫描上传电子资料→提交在线申请→提交原始材料到相关业务窗口→等待业务办理通知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属于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查证的,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清楚的,应当发出补充材料通知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补充材料、作出说明所需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期限。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假日除外。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南坛东横街12号三楼
联系电话:0752-2228251
交通指引:经过公交车有7路、8路、15路、17路、18路、23路、27路、28路、32路,到滨江公园站下,行至美博城,往美博城右侧向前行走100米。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