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集体户口办理
导语 惠州集体户口办理需要什么条件?惠州集体户口办理的材料有哪些?惠州集体户口办理手续?下面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信息。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理时限:52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惠州市江北20小区公安大楼
咨询电话:2868349
办理条件:
1.在本市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的属于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学生。除毕业分配、退学等原因外,不能分户迁移;
2.驻惠机构正式工作人员;
3.经公安部门批准,同意设立集体户口的大型厂矿、企事业和机关单位中暂无合法住所的正式工作人员。
办理所需材料:
1.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2.集体户口簿;
3.以本项准入条件(1)申请的,同时提供《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
4.以本项准入条件(2)、(3)申请的,提供入户单位的证明。
办理流程: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合适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3、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
4、迁入地派出所(办证中心)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6、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收费情况:户口准迁证收费标准:4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