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导语 在惠州缴纳了养老保险之后,可以将之前参保地的养老保险转移到惠州,省内参保的可以不用办理,退休后可直接归结。

转移条件

转入条件

跨省转入

正在惠州市参保缴费1个月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办理。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省内转入

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转移材料

转入材料

需要现在惠州参保,然后再申请,无需提供材料。

转移流程

现场办理

1、单位为参保人办理停保;

2、参保人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3、持《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即可。

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渠道: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或者微信的“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途径线上申请转移。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流程

1、打开“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登录账号;

2、登录后,选择“主题服务”下的“关系转移”;

3、选择横向菜单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按需选择转移类型。

如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都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则选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若是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反之相同),则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互转”;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对应业务即可。

3、现以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都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为例。选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进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界面,请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转移信息”的相关内容,点击页面下方的“申请”即可。

4、申请提交成功后,您可以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界面查询转移业务的办理进度。

转移地点

转移时限及费用

转移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转移费用:不收费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惠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金】可获惠州养老保险最新政策、养老金计算|申请|个账查询入口、申领|补缴条件|疑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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