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情形

导语 大家都知道在惠州哪些情形下失业保险会挺尸享受么,快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中断计算。

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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