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在惠州个人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且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们,可以申请惠州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经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

  1、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

  2、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扶持政策。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9)8号)规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劳动者,需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条件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

  6、失地农民。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

  9、刑满释放人员。

  10、退役士兵。

  11、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

  12、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市直申请材料(县区参照执行)

  1、《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系统核验就业登记信息;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核验已办理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信息);

  4、本人带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的存折、银行卡)的复印件(复印银行名称、账号、姓名页即可,用于发放补贴资金)。

  5、《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仅在首次申请时提交)。

  申请程序

  首次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部分区县可网上申请

  申请方式:

  1、灵活就业人员先自行缴纳社保;

  2、补贴对象携带相关的材料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上季度(或半年)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3、申请通过之后,等待发放补贴。

  补贴标准

  每月按不超过实际社保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

  ▲ 市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金额(2021年7月起执行),其他区县以实际发放为准。

  从2021年7月起,市直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金额为:

  只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补贴金额为396元/人·月;

  同时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含补充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补贴金额为445元/人·月;

  同时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含补充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补贴金额为506元/人·月。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含3年)。

  现场申请地点

  1、在惠州市社保局(市本级)参保缴费的人员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补贴。

  2、符合条件的其他申请人,向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惠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补贴】可获取惠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标准、网上申请入口、政策原文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