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失业保险稳岗返申请条件

导语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关于申请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告》的通知,各位中小企业老板们注意!

  一、返还条件

  1、我省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截止时间计算到2023年底,含补缴欠费月数)。

  2、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僵尸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的。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2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4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三、参保单位划型

  1、金融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按大型企业划型。

  2、除金融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外的其他参保单位按年均参保人数划型,300人(含)以上为大型企业,300人以下为中小微企业。其中,企业分支机构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划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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