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新生入学户口迁到学校如何办理

导语 惠州市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的属于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入学时可迁入就读学校集体户。

  惠州新生入学户口迁到学校如何办理?

  新生持《户口迁移证》的,由学校所在地辖区公安户政窗口受理申请、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原户口未迁出的,由学校所在地辖区公安户政窗口受理申请,在4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后,呈报县(区)公安局户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批准意见。由受理窗口办结。

  【拓展阅读】

  回原籍入户

  原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一)军人退出现役回原籍;

  (二)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

  (三)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

  (四)非定居国(境)外且已被注销户口人员,回国(入境)后申请回原籍;

  (五)持户口迁移证件在迁入地未入户,要求回原籍;

  (六)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后,自愿放弃港澳居民身份申请回原籍定居。

  推荐阅读:

  惠州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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