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家庭户分户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年满18周岁公民因婚姻、独立居住等原因,要求从同一家庭户中分离出来的,可申请家庭分户。惠州家庭分户办理材料见下文。

  惠州家庭户分户办理材料

  (1)因婚姻分户的:

  ①申请人关于分户的书面申请报告。

  ②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③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④地址证件材料(申请人提供本人房产证明材料的,应当按照房产证明材料门牌号码地址予以立户;申请人不能提供本人房产证明材料的,应当套用原门牌号码后加“之一、之二等”新增地址予以立户)。

  (2)年满18周岁因独立居住分户的:

  ①申请人关于分户的书面申请报告。

  ②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③地址证件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本人独立住所房屋(要求是单独建筑结构房屋并已编定新门牌号码,下同)的房产证明材料;申请人本人的独立住所房屋未办理房产证件材料的,由申请人向派出所社区民警(或驻村居民警)提出书面申请,社区民警(或驻村居民警)应当在5个工作内日完成房屋产权的核实和新门牌号码的编定工作,并在分户的书面申请报告中予以签名确认。

  其他情形:

  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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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家庭户分户办理指南

  惠州家庭户分户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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