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就读大学原户口未迁出怎么办理户口迁入到学校
导语 惠州市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的属于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入学时可迁入就读学校集体户。原户口未迁出的办理方式见下文。
惠州就读大学原户口未迁出怎么办理户口迁入到学校?
原户口未迁出的,由学校所在地辖区公安户政窗口受理申请,在4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后,呈报县(区)公安局户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批准意见。由受理窗口办结。
其他要求
(1)原户口未迁出的,《入户申请审批表》由受理民警录入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并由申请人签名确认,无需填写纸质表格。
(2)申请人属于省外迁入原户口未迁出的,应审批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3)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在毕业、退学、转学时,应办理户口迁移。
【拓展材料】
惠州实施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从2015年11月1日起,只要你是广东省居民,在办理部分项目的户口省内迁移时(即户口从广东省其他地市迁移至惠州,包含惠州市内跨县区户口迁移),只需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无需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不在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迁入、迁出地公安机关实行网上审核审批,对予以迁入的,申请人直接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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