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惠州旧车报废换新申请指南(时间+具体方式和)

导语 惠州汽车报废换新补贴申请流程已经出炉了,补贴申请截止时间到2025年1月10日24时。

  (一)实施时间

  自国家《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二)申请时间

  自国家《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时。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三)乘用车定义

  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其中: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备注:只要是上述时期以前注册登记的相关车辆都属于参加活动的旧车报废范围,不严格要求是国三标准)

  (四)旧车报废定义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五)购买新车定义

  个人消费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备注: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的时间只要是在活动规定的时期内即可,无先后顺序要求。

  (六)补贴标准定义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七)操作办理要求

  1.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2.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国家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八)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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