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惠州居民医保缴费通知

导语 2025年惠州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开始了,各位市民朋友们记得及时缴纳费用,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消费的,待遇会有等待期。

  参保缴费对象

  (一)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本市户籍居民;

  (二)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在中职技校(院,含民办)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

  (三)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惠异地务工人员,随其生活的学龄前子女,或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子女;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其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可按此规定参加居民医保;

  (四)在本市办理居住证的未就业居民,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五)其他符合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的人员。

  注: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或已参加外市居民医保的,不再重复参加惠州市居民医保。

  缴费标准

  2025年度惠州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需同时缴纳财政补助的情形除外)。

  资助参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县(区)财政承担,其中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承担。

  缴费时间和享受待遇时间

  居民医保“缴一年保一年”。城乡居民原则上应在2024年9-12月缴纳2025年度的居民医保费,缴费后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待遇(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中断缴费或新参保的人员可在2025年度内参保缴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要求,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需设置不低于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同时要求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

  缴费途径

  (一)“粤税通”路径:打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在【我的社保】选择【城乡居民社保】→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进行缴费。

  (上下滑动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二)POS机自助缴费:参保人可以到所属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镇街党群服务中心或办税服务厅缴费。

  新参保登记

  新参保人员需先办理参保登记后方可正常缴费。居民医保新参保登记,可到所属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也可以在线上办理。

  线上办理具体路径为:登录“粤医保”小程序,在【业务办理】模块中,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理(此模块不支持代办,需参保人自行登录参保)。新生儿参保需点击【查看更多】,点击【新生儿参保登记】;或浏览器搜索广东医保服务平台,通过个人网厅→我要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理(此模块支持代办,按要求填写并提供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惠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获惠州居民医保缴费入口/流程、代缴指南、缴费查询、成人&新生儿参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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