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将禁止生产销售哪些塑料品

导语 惠州对于塑料有什么要求吗?惠州将禁止生产哪些塑料呢?将不可以销售哪些塑料制品呢?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1.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禁止将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

  开展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厚度小于要求的产品;组织全市市场监督执法机构对已有强制性标准规定、已纳入淘汰产品的塑料制品开展执法工作,加强重大典型案件的督查督办。

  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严厉打击境外废塑料走私进关。

  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

  按规定禁止投资淘汰塑料制品项目,禁止新建限制类塑料制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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