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工伤资格认定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在惠州,如何办理工伤认定,小编带你来看!

  办理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1)

  2.身份证(原件1,复印件1)

  3.疾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1,复印件1)

  4.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原件1,复印件1)

  5.相片(原件4)

  6.工商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1,复印件1)

  7.考勤资料(原件1,复印件1)

  8.病历(原件1,复印件1)

  9.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1,复印件1)

  10.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原件1,复印件1)

  11.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原件1,复印件1)

  1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原件1,复印件1)

  13.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的证明(原件1,复印件1)

  14.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原件1,复印件1)

  15.死亡证明(原件1,复印件1)

  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同时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到工伤保险科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审查。接件人员预核验申请材料。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后,对照网上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规定的,予以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格式规范、符合法定规定的,但材料不齐全的,明确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规定的,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处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调查、研究后作出结论。

  4.送达结论。

  流程图如下:

  二、窗口办理

  1.申请。申请人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资料提出申请。

  2.审查。接件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规定的,当场予以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格式规范、符合法定规定的,但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出具补正通知书,明确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规定的,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处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调查、研究后作出结论。

  4.送达结论。

  流程图如下: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惠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获得下载《申请表》、惠州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指南、办事地点、及常见问题解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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