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医保报销条件

导语 惠州医保报销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办理,如在定点医院就医的,就医中的项目是符合报销范围的。

  申请条件:

  1、参保人因病在未与社保经办机构电脑联网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外非定点机构及未联网结算的定点机构住院治疗的;

  2、已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如在定点等医院的,可直接刷社保卡结算费用。

  在无法联网结算医疗费用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报销人社保卡原件、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机构机打收费票据原件,市内费用的在背面注明未联网结算原因并盖章(盖清晰可辨的收费章、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医院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注: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因病在全国联网结算的医院住院,凭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办理联网结算医院入院手续,出院时结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再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原则上不再受理此类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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