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办理指南

导语 惠州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准备什么材料?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下同)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含生育,下同)、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吸纳人数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含生育,下同)、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小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含生育,下同)、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吸纳人数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经过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是指全国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5年内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全国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1年内人员(参加“三支一扶”、“村官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贴时,以考核合格时间作为毕业时间)。

  原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含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满3年的企业和人员不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

  申请资料

  1、填写《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和《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一份(按用人单位或招用人员类型分别填写相应的表格);

  2、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首次申请时查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3、属于申请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补贴的用人单位的,提交法人代表的毕业证、申请应届高校毕业生补贴的提交其毕业证(首次申领补贴时查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

  4、享受补贴人员的劳动合同(首次申请和合同延期人员查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

  5、享受补贴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该证应是已办理认定的人员)(查原件并在首次申请时交复印件一份);

  6、享受补贴人员的《社会保障卡》(首次申请人员查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无卡的人员免提供);

  7、申领小微型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在首次申请时需提交由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首次申请时查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8、用人单位工资表(查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9、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票和税务(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补贴人员参保名册(查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办事流程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受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高校毕业生补贴的首次审批)→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现场核查(首次申请的人员和每年第一次申请时)、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首次申请人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办理时限

  时限: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

  费用:不收费

  申办地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七楼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惠州市三新北路29

  咨询电话:0752-2789326、2789351

  受理范围:市直用人单位(指市政府直属单位及其主办的单位、按规定已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用工备案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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