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特定门诊续审办理时间+地点

导语 有待遇享受有效期规定的,参保人应在有效期到期当月到原待遇确认机构办理续期;长期享受的,无需每年办理续期。

  参保人享受门特待遇时应根据各病种的有效期办理继续享受门特待遇的手续(以下简称续期)。

  ➤“长期享受”的,无需每年办理续期。

  ➤有待遇享受有效期规定的:

  办理期限(时间):在有效期到期当月

  办理地点:到原待遇确认机构办理续期

  注:超过时限或原治疗方案不再适应继续实施的需重新申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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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展阅读】

  受可在门特药店购药待遇的参保人可凭经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到门特定点药店配药。药品费用中属于医保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门特定点药店结算,参保人只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可按就医地相关规定确认和享受门特待遇,在当地定点机构发生符合规定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省规定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结算,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参保人自付。按分值付费的病种,由医保经办机构按项目结算的方式与当地定点机构结算。按规定办理转诊(院)手续的可同步在转往的医疗机构享受门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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