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州科技人才项目申报类别和条件

导语 2023年7月18日,惠州市科技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科技人才(团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可以申报类别以及条件的都出炉了!

  类别和条件

  科技人才(团队)项目分为人才项目和团队项目两大类。其中人才项目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团队项目包括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科技创业团队项目。

  各类别的具体申报条件:点击这里查看

  有关要求

  (一)申报承诺

  用人单位是科技人才(团队)项目的申报主体,与申报人共同对申报材料涉及的描述以及提供的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申报系统内签署承诺函。

  (二)禁止申报情形

  申报人(含团队核心成员)、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申报,一经发现不予立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1.有尚在惩戒期的科研失信行为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逾期未验收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人才支持项目;

  3.在研的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人才支持超过2项的;

  4.已有与申报项目相近的项目享受财政资金资助的;

  5.有涉及刑事、民事纠纷案件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的;

  6.有其他不适宜资助情形的。

  (三)破格条件

  对于急需紧缺或是业绩、能力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要求,需由以下单位提供破格推荐函:

  1.各县(区)委人才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人才办、仲恺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办;

  2.省实验室或省重点实验室。

  (四)全职要求

  1.境内引进全职人员原则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项目执行周期持续在惠州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事业单位以人事关系调出证明、调入证明或所在单位提供的同意兼职到企业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者离岗创业证明为准;企业以离职证明、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为准。

  2.境外引进全职人员每年在惠工作时间累计9个月以上,以出入境记录、银行工资流水等作为核实依据。

  (五)其他要求

  对尚未全职来惠人员在申报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来惠工作协议,入选后可保留2年入选资格,在签订资助合同之前满足所有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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